注意了!
小额缴费工会组织
工会经费可申请
全!额!返!还!
第三批次目前正开放申请
哪些企业单位符合条件?
如何申请?
一起来看看!
为加强基层工会工作,夯实基层工会服务职工的物质基础,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通知精神,2023年广东省总工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2025年广东省总工会办公室印发《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政策顺延一年。
支持政策对象
全年按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
(扣除基层工会留成部分)
低于1万元(不含,下同)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
缴费单位应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足额计提工会经费。未按时足额上缴经费导致年度上缴经费低于1万元的单位,不享受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由财政保障基本支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不适用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同时符合25人以下小微企业全额回拨和此项支持政策的工会组织只能办理一次全额回拨。
政策实施时限
支持政策暂定实施三年
自2023年6月1日起
至2026年5月31日止
经费的年度计算区间
上年10月1日至第二年的9月30日
办理批次
政策实施期限内
共分四个批次
办理经费的全额回拨
▼
注:第4个批次经费年度计算区间实际为8个月。
后续批次申报起止日期内,基层工会可以申请补办之前漏报的批次。
返还金额测算
每个批次执行时,根据经费年度计算区间测算上缴经费,对于符合条件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全额返还对应批次经费所属期的工会经费。
举个例子:某私营企业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期间通过税务代收按时足额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的工会经费共计25000元,并于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期间完成工会经费分配上缴,其中70%即17500元返还至企业工会账户,30%即7500元逐级上缴到上级工会,低于1万元,则该企业工会可以按规定申请返还政策期限内即所属期2023年4月至2023年7月的工会经费已上缴部分。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可按照隶属关系,向直接上级地方总工会(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县级总工会)申请办理。省级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中央驻肇有关单位和省属(集团)公司及厅(局)工会统一向市总工会申请办理。
具体申请流程为:
由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填写并提交《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申请表》,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书之一(复印件并加盖工会公章)等缴费单位证明材料,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等佐证材料(相关月份工资明细表并加盖工会公章)等。
受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审核属实后,小额缴费工会组织申请的工会经费实行逐级返还,最终由受理单位划拨至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在申请表中登记的工会账户。
属于省级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中央驻肇有关单位和省属(集团)公司及厅(局)工会返还的部分,由基层工会自行向上级工会申请返还。
其他事项
1.由于第4批次、工会新成立等原因,使得年度计算区间不足1年的,以缴费月份的月平均值计算,月平均值低于833.34元(不含)作为认定小额缴费工会组织经费额度的依据。
2.符合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在各批次的申报开始日期后、截止日期前进行申报,因故漏报的在后续批次的申报日期内要及时申请补办,第4批次截止日期前仍未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
3.缴交建会筹备金的单位,成立工会并完成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系统的注册后按照此政策执行。在第4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未成立工会、未完成注册、未申报的,均视为主动放弃。
4.申报单位对填写的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虚报冒领的工会经费将予以追回;涉及违法违规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咨询电话:
肇庆市总工会:2208798
端州区总工会:2289618
鼎湖区总工会:2620981
高要区总工会:8351626
四会市总工会:3324547
广宁县总工会:6961199
德庆县总工会:7781028
封开县总工会:6688829
怀集县总工会:5522322
高新区总工会:3643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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